搜索
北京市基督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
北 京 市 基 督 教 教 务 委 员 会
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,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,适用本办法。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,包括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、转载服务、传播平台服务以及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。第三条 从事互联网宗...
国 家 宗 教 事 务 局 令第 16 号《宗教院校管理办法》已于2021年3月26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局 长  王作安2021年4月23日宗 教 院 校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 则第一条 为规范宗教院校管理,促进宗教院校健康发展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院校,是指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方面其他专门人...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已于2021年1月8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局长 王作安  2021年1月18日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,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,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、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...
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(200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7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《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》修正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)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教职人员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四章 宗教活动第五章 宗教财产...
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 为了规范宗教团体管理,促进宗教团体健康发展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 本办法所称宗教团体,是指信教公民自愿组成,为团结信教公民爱国爱教、促进宗教健康发展,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宗教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团结、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公民的桥梁和纽带。第三条 成立宗教...
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(2018年11月)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圣经的教导,继承教会历史传统,参照普世教会生活中的基本内容,结合中国教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。第二条 中国教会坚持按自治、自养、自传(简称“三自”,下同), 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办好教会,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,走爱国爱教道路,深化神学思想建设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第三条 中国教会是联合中的教会,实行基...
第一条   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,规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和管理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  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,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,由宗教活动场所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,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,按照教义教规进行。第三条   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,尚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宗教活动...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已经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,现将修订后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公布,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。总 理  李克强       2017年8月26日     宗 教 事 务 条 例(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)第一章   总    则第一...
《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》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《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》已于2005年4月14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局长 叶小文二○○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一条 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。两类宗教活动场所的具体区分标...